湖里区商务局申请商业企业
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帮助湖里区企业减轻负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干措施的通知》(胡夏政府办〔2022〕16号),现将我区批发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近期应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单条款
给予企业稳定岗位补贴。2022年规模以上餐饮企业、2021年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1亿元以上(含):对2022年3月疫情期间在岗的非厦门户籍企业员工给予500元/人,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由企业支付给员工。
注: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政策重复的,按“不重复”原则兑现。
二。申请人
申请该政策的企业必须在商业注册,纳税,统计关系属于湖里区,纳入各区、街道考核的上限商业企业。
三。应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
四。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应真实合法,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1.2022年疫情期间岗位稳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2022年疫情期间申请稳定岗位补贴的员工名单(同时提供电子版)(附件2);
3.申请人2022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纳通2022年3月月报表(打印自统计网络直报平台:上限内批发零售企业为批发零售商品销售库存表(表号e204-1);餐饮企业住宿餐饮管理情况表(表1)S204-1))
五、注意事项
1.本通知涉及的扶持政策与本市、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似,按照“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请从一套国家统计网络直报平台下载或截图限额以上单位的统计证明材料,以http://218.66.59.32:8004/dr/queryLoginInfo.do,网站为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上述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申报单位对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并保证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六。验收方法和时间
企业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4月28日前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印章后,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区商务局审核。
七。验收联系人和地址
湖里街道办事处:
批发零售:宜颜,电话:5652137,
1327623996@qq.com邮箱
餐饮:李,电话:5652137,
电子邮件:1327623996@qq.com
钱坫街道办事处:
批发零售:李征,电话:5653629,
电子邮件:547785304@qq.com
餐饮:苏晓茹,电话:5692156,
电子邮件:380564607@qq.com
江头街道办事处:
批发零售:陈,联系电话:5524120,
电子邮件:251248488@qq.com
餐饮:苏晓文,电话:5522331,
电子邮件:526161811@qq.com
鹤山街道办事处:
批发零售:林,联系电话:5795686,
电子邮件:felin63@163.com
餐饮:吴丹青,5795316,
电子邮件:75794614@qq.com
金山街道办事处:
方达,电话:5383092,
电子邮件:jstj@huli.gov.cn
区商务局:
苏若晨,电话:5722353
附件:
1.2022疫情期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文件
2.2022年疫情期间申请稳定岗位补贴的员工名单。文件
厦门市湖里区商务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