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材料
一般来说,无论是门诊报销还是住院报销,只要带上自己的社保卡直接用信用卡支付或者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即网上结算报销,现场直接用社保卡支付即可。
全额报销所需的预付材料:
1、门(急)诊大额、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
①门诊(急诊)诊断账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2)账单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3)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诊断证明(异地急救人员提供),必要时提供病历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复印件1份);
⑤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支付。
①住院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账单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复印件一份,汇总明细);
③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④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急诊观察和住院治疗后的医疗费用应当提前全额支付。
①门诊(急诊)诊断账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2)收据对应的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3)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急诊观察的诊断证明或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1份)。明确需要观察的疾病、起止日期、观察后是否住院等。);
⑤死亡证明复印件(无法从急诊观察相关病历中获取死亡信息的复印件一份);
⑥病理或基因检测报告或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系统查询网络无法获取“谈判药品注册”信息,申报支付限定药费);
⑦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急诊留观住院医疗费用的网络调整。
①门诊(急诊)诊断账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2)急诊观察的诊断证明原件或相关病历(复印件1份,其中需写明疾病类型、起止日期、观察后是否住院等。);
③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无法从急诊观察相关病历中获取);
④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