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022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介绍
为鼓励和规范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有序发展,保障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权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对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安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促进新区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发展,实现残疾人更多就业增收。
二。声明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包括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具有工农待遇的社会企业、庇护工场或车间)。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应当安置不少于5名智力、精神和严重身体残疾的人。安置残疾人应在法定就业年龄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至八级)。重度残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至二级肢体残疾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至三级肢体残疾军人);
2.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项目,从事劳动生产至少6个月;
3.残疾人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少于3小时或每周不少于15小时;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名残疾人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1/4;
5.有适合残疾人工作和生活的无障碍环境,有比较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6.配备一定比例的专门服务人员。安置精神残疾人,需要安排一名专职(兼职)精神科或相关专业能力的医生进行管理。
三。补贴标准和资金用途
(1)补贴标准
为5至9名智力、精神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的辅助就业机构,补贴10万元;为10至15名智力、精神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的辅助就业机构,补贴15万元;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15人以上的安置机构,给予20万元补助。
(2)资金的使用
项目补助资金可用于改善就业条件和机构能力建设,如无障碍环境和生产设施的改造、设备和原材料的购买、残疾人日托的费用等。也可以用来支付残疾职工的工资补贴和保险。
四。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 .《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依法设立的社会服务组织的相关资质证明;
3.辅助就业的残疾雇员名册;
4.支付劳动报酬的证明;
5.就业残疾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6.关于劳务项目的说明材料。
五.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4日至4月23日。
申报地点
申请对象所在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031-8259935(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031-8252102(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031-8256701(秦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031-6839164(西岔公园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