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变更指南
被保险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被保险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标准。下一个自然年度,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社区社保所进行变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
本市户籍的建档立卡未标注扶贫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可以选择按照每年120元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政府出资补贴
政府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选择低档标准(每年180元、240元、360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折合成每人每月2.5元);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600元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折算为每人每月5元)。
对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并给予每人每年30元(折合成每人每月2.5元)的政府缴费补贴。团体选择按每人每年18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除政府按每人每年120元标准支付部分外,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政府缴费补贴按实际缴费(含缴费)档次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