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局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筹资期的通知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补充保险集中筹资期限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社保局、各区(市)县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2021〕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网上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关闭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筹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S2/】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限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筹资期间已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互助医疗保险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