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
全市广大个人参保人员:
为方便我市农民工春节返乡缴纳2021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确保广大参保人员连续参保,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021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时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付款期限
个人参保人员2021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广大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参保个人自愿暂停缴纳2020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1年底前补齐。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付款方式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四川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银行代收、银行扣款等渠道便捷缴费;无法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以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三。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想咨询保险和待遇的政策,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563200(市级社保大厅)
211025(船山税)
209008(税后)
280519(河东税务)
451308(蓬溪税务)
754996(英国税收)
611869(射洪税务)
869089(结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