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防疫政策措施的通知(53号)
近期,我国多地发生局部新冠肺炎疫情,部分地区已形成社区传播,疫情有外溢之势。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除”的总方针,科学、准确、有效地防范市外输入性疫情,现通知如下:
一、沈阳旅游政策
出入各种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必须在48小时内通过核酸检测证明为阴性。
二。来(回)沈阳的政策
(1) 从中高风险区(重点控制区)来(回)沈阳的人员隔离14天,核酸检测前7天每天进行核酸检测,第8 ~ 14天隔天进行。
如何查看中高风险地区: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二)重点地区来(回)沈人员和重点控制地区所在市(县、区)来(回)沈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1日至14日隔日进行核酸检测。
(3) 发生社区暴发的市(县、区)来(回)沈阳的人员居家隔离7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1日至14日隔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对从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市(县、区)来(回)沈阳的人员进行14天居家监测,1日至14日隔天进行核酸检测。除非必要,他们在头三天不会外出或回来工作。
(5)目前,由于国内多地出现局部疫情,对域内所有外籍(归国)申人进行地面检测,前三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前三天原则上“两点(居住和工作)一线”,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会、不聚餐。该政策随着我国疫情的变化而动态调整。
(6) 国内疫情为散发时,有本地病例的市(县、区)人员来(回)沈阳,实行“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出健康告知书、进行健康询问、核对健康码、进行核酸检测)和自我健康监测管理14天。
(七)低风险地区来(回)沈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登录中国沈阳网防疫专栏,查看本公告,扫描“来(回)沈人员自行申报”二维码,向目的地社区(村)网上申报。
(八)对入境人员(不含澳门)实行严格的28天集中隔离或“14+14”(第三地入境(回)沈人员回沈后继续实行14天集中隔离),对我市居民
(九)对上海市和吉林省重点控制区来(回)人集中隔离14天。对从上海和吉林省其他地区来(回)的人员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为到达(返回)后14天,不足14天的补14天。期间,应按照第1天至第14天每隔一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他区域调控政策不变。
三。旅游交通政策
所有乘坐民航、火车、道路交通的旅客都要实行三个100%(即100%测温、100%卫生码亮绿码、100%戴口罩),扫码、显码。在我市进出各类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客必须在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为阴性。没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一落地就做核酸检测。
四。来(回)沈的指示
(一)全市社区(村)接到来自重点关注和控制区域的来(回)民报告的信息后,应立即开展调查,并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查处。对14日内有重点控制区域居住史的来(或回)沈人员,告知其在来(或回)沈前主动报告,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未来(或回)沈人员相关信息。未按要求上报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重点关注和控制区域来(回)沈阳的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控制、健康监测等控制政策。从其他地区来(回)住宾馆、酒店等场所的人员,必须完成登记后才能入住。
(四)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枢纽、商场、宾馆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场所和小区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来沈人员自行申报”二维码,提醒关注和管控重点区域来(回)沈人员完成申报,并落实相应管控政策。
(5)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枢纽等重点在重点关注和控制区域,对来(回)沈阳人员48小时内的“辽视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旅行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登记信息进行核查。
(6)倡导所有沈阳市民通过“来沈人员自行举报”二维码,通知其在重点关注和控制地区来(回)沈的亲属、邻居提前举报。
(七)在重点关注和控制地区来(回)沈阳者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行程并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4月20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