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补贴什么时候发

石家庄人才补贴什么时候发,第1张

石家庄人才补贴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石家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置五项奖补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石家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来石家庄创新发展。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补贴

同时,毕业后2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生(博士学位毕业生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执行):

1.2022年2月22日后,在石家庄行政区域内新办企业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入学首月毕业2年内);

2.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1万元,硕士毕业生一次性补贴3万元。就业补贴和石家庄人才绿卡B卡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程序

1。企业申报。用人企业可在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后6个月内,向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时间为每季度20日前。申请材料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复印件[或Xuexin.com学历证明,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以上申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在受理当月月底前,填写《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汇总表》,连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并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与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清单比对后,提出补贴意见。

3。公告。对审核通过的拟补贴人员,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4。拨款。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卡财政账户。

二。高级人才搜索券补贴

(一)补贴

成功引进高级人才,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主导产业骨干企业。本细则中的“高级人才”是指石家庄绿卡A条件中的第一、二、三、四类人才。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发放一定额度的凭证补贴。成功引进人才绿卡A条件中的一类、二类人才,发放10万元代金券补贴;成功引进人才绿卡A条件中的三、四类人才,给予5万元代金券补贴。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2022年2月22日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市外、国(境)外引进高层次人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石家庄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

(四)申请程序

1。机构声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为企业提供凭证补贴申报服务,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后一个月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申请材料主要包括:高级人才搜索券补贴申请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与高级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开具的发票存根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须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引进的高级人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人才绿卡A卡复印件、连续缴费3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以上申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提出补贴意见。

3。公告。经审核拟补贴的企业应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拨款。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给企业。

三。博士后资助

(一)资助博士后研究中心、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启动

1。赞助商。国家和省批准新设立的石家庄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新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启动经费应在成立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不再受理。

2。资助标准。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研究中心、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主要用于补贴设站单位为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购置的设备、实验、鉴定验收等费用,以及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费用。

3。申请程序。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研究中心、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可于每年5月和11月向市人社局申报。申请材料(须加盖公章):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驻站单位承诺书(须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博士后制度管理规定,大力支持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技创新工作,兑现各项生活待遇和科研保障);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设站单位。

(二)博士后研究员的日常资助

1。赞助商。经批准进入石家庄市博士后研究中心、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并完成博士后开题报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资助标准。对站内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给予每人5万元日常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

3。申请程序。博士后研究人员到站完成开站报告后,设站单位应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申请材料(须加盖公章):博士后研究人员入站审批表;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入职记录证明;与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设站单位。

四。提升主导产业人才技能水平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奖励

(一)奖励对象

工业龙头企业新获得技师以上专业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新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二)授予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天赋技能等级提升奖励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员工,可以申请人才技能等级晋升奖:

(一)石家庄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业龙头企业职工。

(2)2022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工业龙头企业新取得高技能人才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网http://www.osta.org.cn网站上查询。

(三)主导产业企业职工新取得与主导产业生产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企业职工和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奖励资金和培训补贴,同一身份证号每年只能奖励一次。同一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证书编号只能授予一次。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奖励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奖励:

(一)石家庄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业龙头企业职工。

(2)2022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新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请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企业提交奖励申请,奖励及时申报,按季发放。

(1)天赋技能等级提升奖励。自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应填写《主导产业人才技能等级提升奖励花名册》和《主导产业人才技能等级提升奖励资金备案表》,报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 并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高技能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以上申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奖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填写《主导产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申请表》,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认定、评审获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考试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专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人才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以上申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提升主导产业人才技能水平奖励名册》、《提升主导产业人才技能水平奖励资金备案表》或《提升主导产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奖励申请表》、《提升主导产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奖励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审核。

3。公告。对审核通过的拟奖励人员,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分配资金。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划拨到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社会保障卡财政账户。

五、高层次人才配偶失业期间的生活补贴

(一)补贴

2022年2月22日后在石家庄失业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本细则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在石家庄全职工作,持有石家庄绿卡A人才,持有石家庄绿卡B博士人才(有效期内)。

(二)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配偶失业期间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程序

1。单位声明。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于每季度20日前向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配偶失业期间生活补贴申请表》;绿卡复印件;高层次人才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以上申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和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情况进行初审,填写《高层次人才配偶失业时生活补贴汇总表》,连同《高层次人才配偶失业时补贴申请表》,于受理当月月底前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对比石家庄人才绿卡名单后,提出补贴意见。

3。公告。对审核通过的拟补贴人员,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4。拨款。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划拨到高层次人才配偶银行账户。

六。其他事项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后”包括本数(相应级别)。

本规则中的主导产业是指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和物流等产业。

对于本细则中的奖励和补充,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诚信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追回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细则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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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3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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