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安排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相关工作。
一、考试安排
高职院校分类招聘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
1.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根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2021年6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合格、分级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检测工作实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考官学院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职业技能考试的疫情防控、命题、试卷编制、试卷保管、考试、成绩评定、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考官机构负责。根据考试工作的需要,考官可以选择若干合作院校或设立若干考点。
3.职业技能考试将于2022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各考官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考生
1.普通高中考生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力和职业素养等。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之前,必须先参加本网页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选择题)。
(3)特殊群体的候选人
1.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民工和优质农民等特殊群体考生根据福建省组织的特殊群体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结果,参照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的命题,采用笔试,每科总分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15:00至17:00。考试中心设在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3.特殊群体考生职业适应性测验。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填报高职分类招考批次常规志愿时,必须先参加本网页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再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二。自愿填写
(一)自愿设定
1.中职考生:中职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批次20个平行有序的专业常规志愿和征集志愿。
2.普通高中考生和特殊群体考生:普通高中考生和特殊群体考生在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共20个平行有序的专业常规志愿和征集志愿。
(二)填充时间
1.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招生常规批次本科志愿于4月14日8:00-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门户网站,4月16日8:00-18:00要求填报志愿。
2.面向所有考生的高职院校(专科)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0日-21日8:00-18:00,邀请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5日8:00-18:00。
3.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其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志愿填报截止后,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遗漏或错误造成的其他后果,责任自负。
三。入场
录取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管”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一)招生计划
分类招生是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招生院校要重点招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就业质量高的专业,严格控制限制淘汰的行业和新设立的国控专业对应的专业招生规模。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计划纳入我省高校今年招生计划总规模,未完成计划转入今年秋季招生计划总体计划后统筹安排。
考生可在招生计划公布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招生规则
各高校要及时制定高职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经我厅审核后,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招生章程和相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备案承认
1.各批次录取将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高职院校(学院)职校考生常规志愿录取前,先录取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再进行高职院校(学院)常规志愿录取。
2.每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表征集志愿并被录取。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
3.无论是常规志愿还是征集志愿,原则上都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平行实施专业志愿。高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
4.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合格且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与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排序,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按照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排名;普通高中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名次;特殊群体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确定考生名次。
如分数仍相同,则承认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同一院校专业报考人数因分数相同超过计划数的,超出部分一并录取。
5.将2022名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和普通高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
6.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编号的落选考生,在录取资格申请时间后的2022年7月15日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资格的,考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进行补录录取。其他考生不调剂录取。
(四)入院护理政策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一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和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关对口专业,可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业的,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他们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算,录取总分加5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业的,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入学照顾政策。考生资格由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学校还应公示考生班级。
2022年福建省考职业技能的院校名单[/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