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资料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资料,第1张

东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参保人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网上结算报销医疗费用的,可以手工报销,手工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住院报销材料

(1)住院费用收据(发票)原件1份(如已在定点医院做医保登记但因电脑故障等原因未做现场结算的,,除上述信息外,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收据背面注明未结算的原因,并加盖收费专用章)。

(2)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3)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1份(限合并生育、工伤、非定点医院住院)

(4)病历首页复印件1份(仅限急诊住院)

(5)入学记录复印件1份。

(6)出院小结一份。

(7)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仅限新生儿)

(8)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新生儿无社保卡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他人代办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

(9)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仅限本人社保卡无金融功能的情况下)。

门诊报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2)本门诊处方原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及份数,按解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

(3)门诊病历纸质原件1份。

地址:全市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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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1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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