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长春市城区全域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告为防控疫情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3月11日关于停止一切不必要流动的工作要求,现决定对我市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二。控制区域:长春市全境。
三。管制车辆:除执行任务的专用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辆、物资发放车辆、急救车辆、殡葬车辆、军警车辆、环卫车辆、参与疫情防控和应急生产的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包括电动车、非机动车)上路通行。
四、全市各社区(村)、单位车辆,除政府部门发放的紧急通行证外,不准进出。如需就医,可拨打120急救电话、95128出租车电召平台或手机登录银联中国银联快通APP“出租车出行”在线预约。其他特殊需求,可以开辟绿色通道,凭当地社区出具的证明进行旅游,证明需要标注旅行者、旅游时间、旅游目的地等信息。
希望广大市民相互告知,积极配合交通管制工作,非必要不要出行,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以及伪造、涂改、非法出借通行证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