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新规(参加范围+缴费领取)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相关规定
参与范围
参加我国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可以参加个人养老保险制度。
体制模式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保人个人承担,全额积累。参保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参与者可使用其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规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依法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简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参与者应指定或开立唯一的个人养老基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纳、收入收缴、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可以由参与者在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指定或开立,也可以由符合要求的其他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封闭,其权益归参保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参与者变更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开户银行时,应当将原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内的资金转入新的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并经信息平台核实后注销原基金账户。
付款级别
参保人员个人养老金最高年度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税收政策
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按照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投资
个人养老基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要求的金融产品。,安全、成熟、稳定、规范,注重长期保值,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偏好。参与者可以自主选择。个人养老金运营涉及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个人养老金领取
达到领取基础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已出国(境)定居,或者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经信息平台核实领取条件后,可按月、分期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接收方式一经确定,不可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从个人养老基金账户转入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与者死亡后,其个人养老基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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