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岗区2022年(第四批)人才安居申请方式及流程
(1)单元声明。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于2022年5月15日24时前登录“温州市人才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reward . Wenzhou . gov . cn/wzrc/)——“申报事项”——“人才住房安置”填写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检索人才代码信息”获取人才资格信息(请先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进行人才代码确认),根据提示填写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护照)等。;
(2)单位公示现场照片、宣传资料、公示结果;
(3)与用人单位在龙签订3年以上全日制用工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
(4)在龙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政府养老中至少一项)6个月以上,目前处于参保状态;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六个月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证明;
(6)F1人才需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计算表及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7)婚姻状况材料。
龙岗市的受理范围是辖区内的用人单位。
原则上,企业的隶属关系由注册地决定。注册地与主要纳税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纳税地为准,主要纳税地以税务机关的意见为准。温州的省属企业在温州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负责受理案件。
(二)审计权限。
各职能部门统一登录人才住房系统,受理后30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其中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人才进行资格审查;市资源建设局负责审核人才住房资格。不动产(房屋)登记、交易、婚姻、社保等信息以审核时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反馈信息为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市人才办和市资源建设局确认后进行登记。
(3)摇号选房。
市资源和建设局根据房源情况和符合条件的人员数量,制定认购方案,并在市政府网站发布认购公告。选房委托给公证处,根据人才等级类别从高到低进行选房。
同级人才先摇序号,再按序号分组选房,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具体房号。同组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选房,选房后会签署一份安置确认单。具体流程以发布的认购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市人才办:0577-68086096
市社会事务局:0577-59911862
市资源和建设局:0577-5990253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0577-59892720
市税务局:0577-68660690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龙岗分中心:0577-68626372
市国资运营公司:0577-599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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