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专项

雪村千鹤2022-08-12  8

2022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并按照教育部学生处印发的《关于继续做好2022年重点大学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部发〔2022〕3号)的总体要求,Xi交大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以立德庶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续实施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 学校将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的原则选拔选拔学生。

一、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各省(区、市)统一审核。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报名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地区农村登记,本人具有当地户籍连续3年以上;

3.本人连续3年在户籍所在地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二。注册计划

Xi交大专项计划招生人数约为160 。根据考生实际报名和材料审核情况,制定省级和专业计划,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适当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最终招生计划和专业分布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注册程序

2022年Xi交大专项计划由考生本人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25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间注册并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无需发送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 "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点击进入“报名登录”,志愿报名学校选择Xi交大,报名类型选择“高校专项计划”,严格。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电子材料清单:

(1)中学盖章的《Xi交通大学2022年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必须是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成绩应包括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近三次月考(模考)成绩;申请表的个人陈述应包括思想品德、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

(2)居民户口簿首页、居民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簿页或监护人(孤儿)户口簿页、考生本人户口簿页的扫描件;

(3)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论文、专利可不上传作为报名材料)。

注:考生上传的所有材料都需要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在学校详细公示。

四。选择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教司发[2022]3号文件要求,相关省(区、市)完成报名考生户籍、学籍等资格审查。5月20日前,并公示。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报名按无效处理;

2.材料审查及资格认定: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考生的户籍、学籍、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重新审核,并对考生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特殊事迹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此确定2022年我校普通高校专项计划合格名单。

3.成绩公示:学校将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Xi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查询。对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Xi交大专项计划。

五、录取方式

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填报志愿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Xi交大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

3.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省计划择优录取,并根据Xi交通大学招生章程的规定分配专业。如果生源不够,就不再要求填报志愿或降低分数;

4.Xi交通大学专科专项计划选拔为合格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对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一段线);

5.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对其选修科目的要求与所有专业相同;

6.高校专项计划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源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批次。

六。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25日。

2.各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并公示:5月20日前。

3.学校完成材料审核,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公示:5月31日前。

七。监督机制

1.Xi交大的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监督电话是029-82668249,电子邮箱是jwb@xjtu.edu.cn。

2.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3.考生本着“诚信”的原则报考,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取消其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资格,并向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举报,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如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九。本办法由Xi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Xi咸宁西路28号Xi交通大学招生办(邮编:710049)

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电子邮件:xjtuzs@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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