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1

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1,第1张

2022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位于陕西省Xi市,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继续做好2022年重点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让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2022年,西北大学将继续通过高校专项计划在边远、原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好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示、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2年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4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西北大学招生计划为准),覆盖17个专业(类别)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西北大学对考生所报专业(类别)选考科目的要求。比如“3+3”模式的省份,“物理”就是考生必须考的科目;“物理/化学/生物,3选1”是指考生要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的一科;其他情况也一样。比如“3+1+2”模式的省份,“首选物理,然后不提”就是考生首选物理,然后选择不提学科要求;“先物理,后化学/生物,2选1”是指考生先选择物理,再选择化学或生物中的一个;“可以先选物理或历史,再选政治”是指考生可以先选物理或历史,再选政治;其他情况也一样。)

三。注册条件

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西北大学:

1.本人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地区农村登记,本人具有当地户籍连续3年以上;

2.连续3年在户籍所在地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3.政治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异。

注:高中必须在边远、原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具体实施地区由相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查由各省(区、市)完成。

四。申请程序

1.在线注册:

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5日,报名网站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按照网上要求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注册或申请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申请。

2.申请材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扫描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西北大学不接受纸质材料,由考生自行保管备查。

(1)通过“普通高等学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打印的《西北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需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及中学公章,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扫描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的版本);

②考生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补充材料”位置上传);

③《西北大学2022专项计划中学招生确认表》(见附件1,考生和中学填写、签字、盖章、扫描后,在“补充材料”位置上传);

④高中期间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原件扫描件(如无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请勿提供,上传至“综合信息”位置)。

除上述第(4)项外,所有材料必须提供。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清晰。如果上传的申请材料不清楚或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责任自负。考生和中学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提交材料有虚假,将取消其资格。

五.审计程序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经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西北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西北大学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该考生获得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可在2022年6月初自行查询,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六。准入原则

1.获得西北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学生所在省同一学科第一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请考生认真阅读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填报高校专项招生志愿的办法,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考生应在西北大学公布的本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只有填报了学生所在省指定的西北大学批次,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未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批次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西北大学只录取有志愿,体检合格,符合西北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西北大学录取条件的合格考生。

3.西北大学将根据各省(区、市)合格考生人数和生源情况,分省份、分专业确定高校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西北大学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详见《西北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西北高校可根据合格考生报考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对省际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公开、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学生。

2.学校应当公开合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等信息,并按时公示。

3.中学要严格把关,按照教育部要求详细公示中学和班级相关考生名单和材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监督。评选程序和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是029-88308129。

5.对伪造、涂改、篡改、伪造户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核实后,将认定为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八。其他

1.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报考专项计划的资格。

2.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别)时,应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应而被相关专业录取。

3.对于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西北大学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4.西北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和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

5.被西北大学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报名后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资助。

6.“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是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发布的官方渠道,西北大学所有相关招生信息都将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发布。考生和家长要及时关注。

九。联系信息

地址:Xi市长安区国都教育科技产业园学府街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127

电话:029-88302211

E-mail:[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站:点击进入

本科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

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2022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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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0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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