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区户口怎么迁入开发区?
武汉新城户籍人员迁入开发区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新城区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和开发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正常经营创业1年以上;
4.如果还需要随配偶、子女落户的,要符合投靠条件。
注:(1)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景区,东湖高新区关东、铁脊山所,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辖区;(2)开发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但东湖高新区关东、铁鸡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迁移登记)登记表(必填)
2.拟落户人员的户口簿正面和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必填)
3.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必填)
4.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单位或个人提供在本市连续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创业人员应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连续一年的纳税证明(合伙人还应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必填)。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负责人照片(持户口登记表的申请人自画像)(必填)
三。费用
免费
四。处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五、在线处理平台
湖北公安政务服务网(点击此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