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匠入户办理指南
前提条件:
按照《成都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长改办〔2021〕5号)非本市户籍并取得成都市工匠入户联系函的人员。根据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本人户籍。
申请材料:
1.家庭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成都工匠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匠人的《家居联络函》;(原文)
4.提供本人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人才提供:本人无住房证明材料。(原文)
备注:
1.省内居民搬家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如果进的是集体户,应该在本市没有住房。
延伸阅读:成都匠礼十项政策措施中的落户成都政策
鼓励落户成都
“成都工匠”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用人单位推荐、市总工会证明,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集体单位户、集体人才中心户的顺序申请办理其落户手续。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同时落户。
本政策和措施中的“成都工匠”是指工艺精湛、技艺精湛、精益求精、严谨细致、专业敬业,长期处于生产和服务一线,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较高认可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工人代表。
“成都工匠”是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培育成都工匠五年计划的意见》(程维办〔2018〕32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工匠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吉通〔2019〕12号),以成都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成都工匠”纳入成都市人才政策体系,在各项人才政策上与高技能人才享受同等待遇。“成都工匠”在成都工作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受相关礼遇政策;退休、工作调动离开本市的,保留工匠称号,不再享受工匠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