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急诊报销

东莞市急诊报销,第1张

东莞夜间急诊怎么报销

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门诊处方、检查或化验申请表、门诊病历等资料到门诊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现场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支付,并在60日内持医疗费用收据(发票)第一联(收费处工作人员应注明无法结算的原因并加盖“参保人身份确认章”)、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应退回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结算和报销。

由单位办理的,应加单位证明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由亲属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户口簿复印件或居委会证明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根据上述政策解释,符合急诊条件的参保人(经主治医师根据急诊诊疗标准判定),可按急诊门诊治疗报销,解决了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以外到医疗机构急诊的费用保障问题;为避免因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无法办理急诊门诊报销,此类参保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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