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甬城通退卡后如何退还卡内余额?
宁波永诚退卡后,如何退卡余额?
退款业务:
1.退款须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并填写IC卡退(付)款单;
2.如需退款,必须全额退还卡内余额;
3.退款后,卡暂时冻结。如需再次使用,必须到我行自有网点办理激活业务(退款当日不办理激活业务);
4.记名卡(普惠、特惠、免卡)遗失需要退款的,可先办理挂失业务,次日起30个工作日后凭挂失单办理退款业务;
5.不记名卡(互通卡)丢失或损坏无法识别卡号的,不能办理退款业务;
6.与各企业联合发行的联名卡不予退款。
退款前,必须先办理退卡业务。
退卡业务:
1.2012年9月30日前售出的IC卡不退;
2.凡售卡日期在2012年10月1日之后,卡押金为10元内已收卡押金的各类通用卡、优惠卡、互联卡、免费卡,满足以下条件可全额退还卡押金:
A.卡号清晰,卡面无严重污损;
B.卡片工作状况良好,无破损、弯曲、穿孔;
3.献血卡持卡人办理的爱心卡和烈士遗属办理的免费乘车卡在退还时,仅退还次月起的安全乘车款,并须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和安全乘车款发票;
4.购买或退卡当天有充值记录的,只能从第二天开始办理退卡业务;
5.因遗失、人为损坏或其他原因要求更换IC卡的,新IC卡只能退还卡内余额,不能办理退卡业务;
6.退卡时必须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同时向相关网点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并填写IC卡退(付)款单;
7.与各企业联合发行的联名卡不予退还。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