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职工申请贷款时,根据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机构根据省住建厅统一格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认定借款人或配偶的缴存情况,并确定其是否符合贷款申请条件。
二是本地缴存职工需要结合异地(含同城)缴存记录确定缴存情况时,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记录单中定期显示的“单位汇缴”、“单位缴费”、“单位预缴”等标记可认定为正常缴存,根据结合的缴存情况可确定是否符合贷款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