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户口迁移投靠配偶办理条件是什么?
投靠你的配偶
受理条件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避难人有家庭住所和合法稳定住所的,经被避难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人同意,可以申请在住所避难:
(二)投靠配偶的;
第一百零七条公民申请迁移避难,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投靠双方的户口簿;
(二)避难所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避难人与被避难人关系的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投靠户籍在集体户配偶的退役士兵,提供上述第(一)、(三)项。
无锡市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6)经公安机关批准,在本市拥有所有权住房的无锡户籍人员的父母、子女、配偶投靠落户的;
申请材料
一、户口簿
B.身份证
c、房产证
E.结婚证书
E.被收容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处理时限
派出所受理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由县政务大厅受理
收费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