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考录取规则

秀玉2022-08-12  44

中山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中山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数

第一条为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中招生投档按照“分数第一,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择优投档录取。

第三条高中学生录取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方式。录取的过程,如备案,审查,撤回,计划管理,都是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中山市高级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花名册为准。高中学校根据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批次及志愿设置第四条202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分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三个批次进行。实行分批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部分专业与普通高中同批次招生。部分中职学校会选择部分中职学校、双精准专业或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以下简称“中职试点专业”),安排与普通高中同批次招生。

第五条预批志愿包括普通高中专科、指标生和港澳台班。其中,

(1)学科特长(含学科自主招生、外语班、艺术生),1个志愿;

(2)为指标生设置1个志愿,指标生志愿与A类计划第一志愿并列,即自动默认为A类计划第一志愿的学校。若考生A类计划第一志愿学校不属于指标生所在高中,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指标生志愿;

(3)港澳台班有两个志愿,其中不超过一个志愿报考公办学校(包括按公办学校学杂费收取的民办学校计划,以下简称参加公办收费的学生)。

第六条第一批志愿包括普通高中A类计划、B类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专业计划。普通高中A类和B类计划共7个志愿,分别由公派生和走读生填报,由在公派就读、自费的私派生填报。其中,B类计划独立设置1个志愿,A类计划设置6个志愿,A类计划为公办学校住宿生(含民办学校招生)填报不超过4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专业拟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

第七条第二批志愿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一批,设两个志愿组。第一组为市中等职业学校,4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6个专业志愿,市招生平台实行专业志愿备案;第二组是其他城市的中等职业学校,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有2个专业志愿,省招生平台实行学校志愿。

第三章普通高中入学条件

第八条普通高中录取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C级以上。其中,指标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B或以上。

第九条公办普通高中(含A类计划、B类计划、指标生、学科自主招生、外语班、港澳台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收费招生时,考生考试科目必须全部达到B级以上。

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一中、中山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市华师高级中学(参加公费计划)等学校录取时,考生考试科目水平总分达到至少12分;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计划公办收费招生时,考生考试科目总成绩至少达到9分。

第十条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生的,考生考试科目一级总成绩至少达到8分。类自主招生和其他学科专业招生视招生学校的具体要求而定。

第四章录取分数

第十一条第一批投档前,原则上按照所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额1:1的比例划定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付费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民办普通高中自费控制线)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下调。

第十二条指标生在投档时按总分A执行,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公办普通高控制线。

第十三条艺术生按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投档,艺术生投档时,中考总分由招生学校自主设定,但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方案)不得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20分,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不得低于民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20分。

第十四条学科自主招生和其他学科专项招生取决于相关文件和招生学校的具体要求。中考总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设定,但不得低于相应总成绩类别的最低甲级分。

第十五条港澳台班按照总分A分配,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港澳台班按照招生计划总额1:1.2的比例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高中港澳台班投档时,参加公费的学生原则上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自费学生视计划完成情况在民办普通高中控制线适当降低。

第五章归档办法

第十六条对普通高中的特殊科目、港澳台地区的指标生和班级实行提前批。

第十七条普通高中学科专业课归档。组建运动队的,按最终队员名单进行备案,未完成的计划直接转入高中的A类计划;艺术生按照评分科目总成绩(满分600分)60%、技术成绩(满分600分)40%的比例合成投档总成绩,在中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艺术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考试科目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招生计划设置条件要求的考生中,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班级自主招生和外语班按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招生计划设定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备案后未完成的计划将直接转入高中相应的班级计划(A类计划或B类计划)。

第十八条普通高中指标生要建档。在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的基础上,考试科目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要求,根据分配到各校的计划指标生数,按总成绩A(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项目投档。未完成的试点计划将自动转入这所高中的A类计划。

第十九条普通高中港、澳、台班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试科目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投档A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第二十批文件。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试科目等级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应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相关录取规定,按照投档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排序。其中,先单独填报B类计划志愿,再填报A类计划志愿,最后填报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专业计划执行情况总分a。

第二十一、第二批文件。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卫生的总成绩,各专业其他科目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结合专业自主确定。在考试科目等级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往年专业报录比,适当放宽投档比例,最高1:1.2。统一招生后,生源不足的学校可以采取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招生和录取高中毕业生的形式招生。

第二十二条同分比较原则。在投档过程中,若投档计划底部两人或两人以上总分相同,则按“同分比较原则”优先查找。比较顺序如下:一、按政策优先录取的考生投档(专业为学科和指标生的除外);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最好的一档;第三,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最好的分数;四、比较考试科目总分,总分高者优先;第五,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优先选择等级高的。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更改考生网上填报并确认的志愿。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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