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2021年下半年

化学键类型2022-08-12  19

2022年宁夏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申报时间+认定条件+申请流程)

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 lt《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宁教师〔2015〕169号),结合教育部2022年工作安排和宁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的类型

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的资格

(3)初中教师的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标识对象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宁夏户籍,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南京军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宁夏普通高校或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宁夏户籍在外省就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自愿原则,可在居住地或考试举办地申请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与内地(大陆)报考人员相同。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是已被我区高等学校聘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三。识别条件

(一)思想道德状况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两个树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坚持“四个统一”,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立志做一名“四有”“四导”的好教师。

(2)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证,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研究生或者本科学历。

(3)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申请汉语、对外汉语、小学普通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语音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二级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B级及以上。

(四)考试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纳入免试改革范围的2022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教师〔2015〕169号),2015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必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方可申请教师资格。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参加宁夏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兼职教师毕业生(具有副教授、教授或博士学位者除外)还须参加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取得合格证书。

(五)申请任教的学科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科目应当与申请人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者师范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标注的科目一致。符合直认条件的申请人,应与其正常专业一致。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时,申请人在填写“教学学科”时不应选择根目录学科(即学科类别),而应选择最低一级目录中的具体学科。

(6)身体状况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并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四。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

1.申请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门户”进行申请。申请时,请根据网站提示和各认可机构公告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详见附件1)。

2.申报时间:

上半年申请时间:2022年6月7日0:00—2022年6月21日18: 00。

下半年申请时间(仅限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9月1日3日零时至9月 2日

3.选择认证机构: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即所在地(申请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认定的,由申请人按照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经所在地(申请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也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具体安排以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告为准。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机构为自治区教育厅。申请人选择其任教的高校作为确认点,宁夏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组织协调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核查确认。

4.上传照片:必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超过190K)。

请到中国教师资格网帮助栏查看教师资格申请人用户手册。

(二)现场确认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申请完成后,根据所选认可机构的时间安排,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认可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口簿(集体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或驻宁部队证明及军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办证的,应当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被认证系统比对的,可不提交。比对失败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单。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可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验证不合格者,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两张,须与认定网报照片一致(详见附件3)。

(6)除上述资料外,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须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印制。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根据宁夏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的时间安排,携带以下材料到教学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如果学历信息已经过认证系统比对,则不需要提交。比对失败的,须当场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可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未通过验证的,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不提交。

(4)宁夏高校岗前培训证明原件。

(5)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

(6)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职辅导员需要提交专职辅导员证书。

(7)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上一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证明材料或课程表,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专职辅导员不提交此项。

(8)编制内工作人员提交《工资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外聘人员应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应连续签订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纸照片一致。

请将以上材料装袋,按宁夏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相关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自治区教育厅作出最终结论后统一印制。

(3)体检安排

认可机构将及时、分批安排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申请人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4)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的要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汇总申请人信息后,应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核实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对于我区公安部门无法核实的申请人,由鉴定机构为申请人出具无犯罪记录核实正式文件,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交鉴定机构。

(五)资格审查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上述工作后,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六)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根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向通过认定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证明材料(附件4)。

动词 (verb的缩写)识别说明

(一)每个申请人在每个自然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的人员,在申报教师资格时,须在现场审核时间前取得有效居住证明。

(三)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本人应当申请教师资格。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选认可机构的公告要求,真实、客观、诚信地提交认可申请。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可机构公告要求,申请人应及时咨询。

附件:

1.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公告平台

2.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

3.打印教师资格证花名册

4.教师资格证和身份证明材料领取委托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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