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

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第1张

2022年温州永嘉县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5月25日

应用入口: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温商人才云服务平台

(一)适用的对象。 ABCDEF1在我县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

(二)在职要求。与永久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日制正式聘用合同,以永久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员工养老、员工医疗、政府养老中至少一项)6个月以上。

(三)住房要求。(1)自2019年12月24日起,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温州市从未拥有住房(含预售商品房)或累计拥有住房(含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小于60㎡(含)。(2)申请人在2019年12月24日(含)前离婚的,原配偶拥有的住房不纳入申请人住房核实范围;2019年12月24日后离婚的,原配偶拥有的住房纳入申请人住房核实范围。(3)申请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温州市政府的住房优惠政策。

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条件的,只能购买一套,房屋安置以主申请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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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47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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