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驾驶证学法减分报名条件有哪些?
湖南省学法降分系统上线运行,“学法降分”业务功能服务正式开通。以下是驾驶员申请“学习法减分”的条件。
申请条件: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降低交通违法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是,有下列七种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
2.在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卖积分受到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已过期或者未按规定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降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充满教育和事实教育学习考试,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