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大学生来锡应聘和科研实践补贴发放细则(对象标准流程)

优秀大学生来锡应聘和科研实践补贴发放细则(对象标准流程),第1张

优秀大学生来锡应聘和科研实践补贴发放细则(对象+标准+流程)

优秀大学生来无锡求职及科研实践补助细则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xi法正〔2020〕12号)精神,对应邀到xi参加招聘、科研活动的优秀大学生给予交通、住宿补贴。发放补贴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补贴

应邀到无锡参加招聘和科研活动的外地高校研究生和湖北高校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包括一次性交通补贴、一次性住宿补贴和一次性餐费补贴。

(1)一次性交通补贴包括城市间交通补贴和城市内交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500元(湖北大学生交通补贴1500元)。

1.跨市交通补贴标准:大学生所在城市与无锡之间的交通补贴根据其所属省份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3。

2.市内交通补贴标准:每人补贴80元。

(二)380元一次性住宿补贴额度。

(3) 200元一次性餐费补贴额度。

三。审查和发放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湖北高校研究生或优秀大学生发出邀请,参加在无锡的招聘和科研活动。各受邀高校组织其优秀大学生报名参加活动,并审核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确认补贴金额,统一汇总,形成参加人员名单(附件1)。

(二)在申请或科研实践活动中,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签到,活动结束后形成《实际参加人员签到表》(附件2)。

(3)申报或科研实践结束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拟参加人员名单和实际参加人员签到表进行比较审核,确定补贴名单;根据大学生学校所在城市,按照补贴标准表(附件3)确定补贴金额。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大学生个人账户。

四。供资安排

本细则的交通补贴、住宿补贴、伙食补贴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五、联系方式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促进部,0510-82411316。

六。其他事项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文件发布于2020年6月19日)。

江阴和宜兴参考一下。

附:1。与会者名单。附件1-与会者名单。文档

2.附件2-实际参与者签到表。文档

3.补贴标准表附件3-补贴标准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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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47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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