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7号)
目前我国疫情分布越来越广,五一假期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1.提倡非必要分离。确需外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严格审批,其他人员提前向社区(村)报告,凭审批表或报告单出(回)办公室。返回抚触时,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抚触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除非必要,不允许去风险区域所在的城市。特殊情况下确需前往的,必须报县级以上指挥部批准。(风险区域所在城市名单及城市内社区、村庄联系方式可登录抚顺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询)
2.外地(不含神府示范区)人员前来参观须提前到目的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24小时内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3.省外(归国)人员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4.来(回)重点区域的人员必须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并按要求配合落实控制措施。
5.我市与沈抚示范区之间的货车司机和乘客、通勤人员继续执行原规定。
6.离开或来(回)请示许可但未履行审批或报告手续,经调查发现的,自费进行集中隔离。
二。严格管理采集活动
1.不提倡聚会,严格控制文艺演出、展览促销、庆典、大型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涉及50人以上的活动,应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同级指挥部批准。涉及200人以上的活动需报市指挥部审批。应该控制家庭聚会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2.提倡简朴婚丧,承办百人以上宴席的酒店、宾馆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并向当地乡镇(街道)报告,认真核对参会人员行程编码,行程编码中有省内重点地区或省外行程的不得参会。
三。突出重点场所的管理
1.全市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核对行程编码、核酸证书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行程编码中有省外行程的,必须在48小时内查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的必须在48小时内查看两针预防接种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影剧院、景区要提前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安排,坚持“限流、预约、错峰”要求,避免人员聚集。
3.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落实风险排查责任,切实做到“早发现”。
四。个人防护
出行期间,市民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一旦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立即就医。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人群,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人,应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共同构建抵御新冠肺炎的免疫屏障。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