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检测策略,服务疫情防控需求,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2022年3月21日,河北省医保局、河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自2022年3月24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对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照“检测项目加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总费用最高不超过15元/人次。其中,检测项目最高价5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仪器)零差率销售。抗原检测的适用范围为《国务院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2〕21号)规定的适合在新冠肺炎进行抗原检测的人群。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含简易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普通诊查费)。患者自行检测的,不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费用。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结果已在网上进行。省医保局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按规定在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