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光谷幼儿园报名时间及招生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8:30-5月18日17:30。
二。录取类型(对口招生和整体招生)
1。基本原则
(1)户籍(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地址一致的,即“家户一体化”学生入学;与户籍证明不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按照户籍、房产对应的A类、B类、C类、D类、E类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A类: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即“人户一体”。
B类:非武汉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服务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C类:符合A类或B类条件,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范围内(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相同)的适龄儿童已经使用。
D类:户籍为高新区集体户、社区公户、空户或寄宿制户的适龄儿童(无需办理居住证,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E类: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范围内租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3)自2017年9月1日起,高新区实行不同学段即小学阶段的学位限制政策,一年级当年9月1日至六年级毕业当年8月31日只提供一个对口小学入学学位;初中阶段,七年级当年9月1日至九年级毕业当年8月31日,只提供一个初中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的二胎、三胎除外。
(4)高新区已于2020年秋季入学。“两证”(户口本和不动产权证书)完成时间为开学后一年(9月1日)的,保证对口招生;“两证”完成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能保证按照服务范围招生。区教育局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位。
2。安排
(1)A类学生,安排对口招生。“两证”未满一年的,在具备空以上学位的前提下,按适龄儿童户籍时间排序,由区教育局根据具体学位安排。
(2)B类、C类、D类、E类学生均与其户籍、房产证不符。区教育局将按顺序统筹安排招生。
(3)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导致家庭分离的,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如果确实有困难,如果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合同、不予恢复的证明等。),应先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8月25日后在实际居住地区申请入学。参照D类学生,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注册或持有区内居住证(居住地址或居住证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港澳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有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统筹招收B类学生;如无房产,则整体招收E类学生。
(5)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长期共同生活。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无住房的,如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均无住房的证明,按照丙类排名第一的原则,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果统筹到区内的学校,就同时锁定了爷爷奶奶的房产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