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022东湖高新区小学新生入学户籍及房产政策

2022东湖高新区小学新生入学户口及住房政策

一、基本政策:

高新区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时,首先以户口为依托。凡户口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

区教育局为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有两种方式,一是划片对口安排学校招生,二是统筹安排学校招生。

首先,户口本是安排入学的依据,但同时,户口本和房产证必须一致(房产需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即“人户结合”安排入学;户口证明与户口证明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鉴定后处理。

二。问题和答案

1。如何理解「户籍、房产、监护人」?

答:东湖高新区户籍是指东湖高新区普通户籍。社区户、空户、寄宿制户、集体户口不作为对口招生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

东湖高新区房产是指位于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划定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区内,实际交付入住的普通住宅(必须由监护人100%拥有),不包括酒店式公寓、LOFT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用于商业和商业目的。

监护人通常指学龄儿童的父母。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或者死亡的,由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指定。

2。高新区新生如何安排,做好整体分配?

答: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安排新生入学,户籍与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招生;与户籍证明不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方法是根据户籍与房产的对应关系统筹安排:

(1)A类学生,原则上安排对口招生。A类: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在服务范围内(户籍与物业地址一致),即“人户一体”。“两证”(户口本和不动产权证书)优先安排一年;在拥有空一年以上的前提下,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户籍时间,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2)B类、C类、D类、E类学生均与其户籍、房产不符。区教育局会按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B类:非武汉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服务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C类:符合A类或B类条件,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范围内的不动产(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不动产地址一致)学位已被使用的适龄儿童。

D类:户籍为高新区集体户、社区公户、空户或寄宿制户的适龄儿童(不需要居住证,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E类: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范围内租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3。如果“家户融合”已经不满一年,可以入学吗?

答:东湖高新区已于2020年秋季招生。“两证”(户口本、房产证)完成时间距开学(9月1日)一年的,新生入学按服务范围匹配;“两证”完成时间不足一年的,无法保证对口招生。在具备空以上学位的前提下,适龄儿童按户籍时间排序,区教育局按具体学位安排入学。

4。通过大学生落户政策落户高新区人员的子女如何入学?

答:根据国家百万大学生创业就业工程相关政策规定,凡市外户籍在高新区的大学生子女,均可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

5。适龄子女户籍不在高新区,父母在高新区购买了房产。他们能在高新区入学吗?

回答:在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时,首先要看适龄儿童的户籍。适龄子女户籍在高新区的,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户籍不在高新区的,原则上回户籍地入学。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如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果是武汉市其他区户籍,需要将适龄子女户籍迁入东湖高新区,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按相关政策入学。

6。户籍在高新区,监护人房产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这种户籍一般是社区公户、寄宿制户空户或集体户。不作为对口招生的依据,按随迁子女招生政策执行。在平台注册时,注意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至少在同一个派出所管辖。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学位统筹安排招生。

7。户籍在武汉其他区的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高新区居住可以在高新区入学吗?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凡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居住在东湖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如果坚持在东湖高新区入学,需要将适龄子女户籍迁入东湖高新区后才能入学。

8。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监护人在高新区有两套及以上房产。他们如何注册?

答:按照户籍所在地的物业安排入学,即“人户合一”的服务范围。

9。户籍在高新区,因拆迁居住在区内非户籍地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因拆迁居住在非户籍区的高新区适龄儿童,原则上需要将户籍迁入现居住地。提供拆迁合同和街道出具的拆迁尚未建设的证明确有困难的,先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登记,8月25日后再到现居住地的学校申请入学,由登记的学校报区教育局。学校正常范围内的学生录取后,超过空学位者按其学位适当录取。没有学位的,原则上在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中相应学校录取。

10。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长期随爷爷奶奶生活。他们的户籍在爷爷奶奶的房产上。他们如何安排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房产证一致的(父母拥有100%产权),安排对口入学;与户籍证明不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比如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长期共同生活。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无住房,且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均无住房的证明的,按照C类排名第一的原则,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果统筹到区内的学校,就同时锁定了爷爷奶奶的房产学位。要保证能上对口学校,适龄儿童的户籍要和父母的房产证一致(父母100%产权)。

十一。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在一个区域,无法在平台注册。我该怎么办?

答:保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至少两者必须属于同一个派出所,平台上的登记才能正常进行。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在同一区域的,以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为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2。东湖高新区“对口入学”的学位政策是怎样的?

答:自2017年9月1日起,高新区实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口招生”的学位政策,即小学阶段锁定“六年一个学位”。一年级入学当年9月1日至六年级毕业当年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对口小学入学学位;“三年一学位”初中,七年级当年9月1日至九年级毕业当年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对口初中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的二胎、三胎除外。用于转班的房产锁定时间为同一学段的入学年级至毕业年级。占用房产学位的学生在读期间,房产不能再次用于非同一监护人的子女的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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