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家庭户医疗保险


中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象

(一)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有本市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含申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大专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侨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4)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基础教育学生(幼儿园至高中)。

(五)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

新政策将于2021年12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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