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特殊人群待遇
出院当天,是户籍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返贫人员和困境儿童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起付线标准为3000元。住院和门诊特定疾病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同一医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超过3000元至6000元的,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0%;超过6000元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5%。没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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