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离婚协议书基本内容
协议内容
1.离婚登记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2.子女共同生活的地方,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子女应负担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每一方的数量和价值附一份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解决住房问题;
不及物动词对困难当事人进行经济援助的方式和期限;
七。不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的探视权的实现方式和另一方的协助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规定的事项;
九。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X.签订离婚协议的时间。
协议中的注释
1.离婚登记后,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反悔是很难的。所以,在签协议的时候,要冷静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不能过于简单,条款也不能过于宽泛。最好请专业人士拟定条款。
2.签署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但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应当通过登记完成。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字后不生效,只有双方拿到离婚证,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律认可),协议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