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乡居民医保

锅炉水位计2022-08-12  31

保定医保局城镇职工医保征缴办理公告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开通和办理的公告

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我市试运行以来,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有序开展。为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原职工医保征缴经办业务未提前开通,如在职退休业务、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等相关业务,均已正常开通和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和职工抓紧时间办理。

二是正常开通异地转账和跨省转账业务;转入省内的业务暂按新参保登记,待系统完善后再办理续保业务。

三、2021年5月、6月,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经办日至2021年9月10日。

四、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开展相关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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