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港澳通行证怎么办理?
材料准备:
1.现场打印或填写申请表;
2.河南省户籍的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交下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函的印章、签字人信息应与单位上报信息一致);
3.未满16周岁的人无身份证的,可提交户口簿,应由监护人陪同,并附监护证明(出生证、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在洛阳的现役军人,提交本人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学员证)和军队系统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外省申请人,需单独办理团体游签注的(已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还应提交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参照上述第三项材料);
6.持有效港澳通行证并在原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办理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委托人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处理周期:
自接受之日起,
办证7个工作日(申请人为本市和本省户籍)
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申请人在本市、省注册)
20日办证(申请人在外省注册)
单独签注20天(申请人在外省注册)
(特殊情况需发函核实的除外)
收费标准:
港澳通行证60元
背书15元一次
第二次背书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