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区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5、申请家庭成员租住公房凭提供的公房租赁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所有的私有房屋,可提供产权证;如果做不到,可以提供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权属和面积的证明;
7.申请租赁私有房屋家庭的房屋租赁合同(需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
8、有关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的收入和住房证明;
9.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年度就业创业证明;
10、属于农民工的提交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
1.申请家庭成员工资(或养老金)的工作单位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和本单位税前工资明细表(起止期限为申请日之前12个月);
12.企业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基本情况(持有股权的,还应提供公司章程);
13.“个人所得税”APP申报凭证可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登记、截图、打印;
14.家庭成员拥有车辆的证明,包括购车发票(或二手车交易发票、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完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15、城乡居民、特困人员、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退伍军人、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注: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与家庭成员无关的材料不必提供(如无车辆者无需提供车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