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贵州城乡低保标准(4月1日起)
一、贵州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
2022年4月1日起,提高到679元/月,提高3.5%。
(1)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贵安新区清镇市桂阳区;
第二档,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六盘水区(市、特区)、麻江县,以及其他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周边经济开发区;
第三档,其余各县。
(二)各种等级的保障标准
第一档725元/月;
二档705元/月;
第三档660元/月。
二。贵州全省农村低保标准
自2022年4月1日起,平均标准上调至5292元/年,涨幅15.8%。
(1)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六盘水市、麻江县等市(地)县(区)、市(地)周边的经济开发区;
第二档,其余各县。
(二)各种等级的保障标准
第一档5316元/年。
二档5280元/年。
三。2022年贵州城乡低保标准2022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79元/月,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292元/年。
四。招标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时间
提高后的城乡低保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五、投标安排
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贵安新区继续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