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单位在哪里申请报销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已提前发放生育津贴的,可以在劳动者生育、终止妊娠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3年内,向各镇街医疗保险职能部门窗口或者市行政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窗口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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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根据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上月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住院的职工,按规定足额缴纳中山市生育保险费,累计缴纳12个月保险费的,可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