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到位
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安排,长春社保局加班加点,已完成2020年市级51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补发的1-7月份调整金额与8月份养老金相同,已于7月31日发放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工资折(卡)中。
(一)配额调整
每人每月39元
(二)挂钩调整
1。与付款期相关联。
●缴费年限不满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1.2元;
●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6元;
●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
●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调整后的金额为本人2019年底月基本养老金的1%。
(三)倾斜调节
1。老年倾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70-74周岁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岁及以上老人每月增加60元。
2.退休人员工伤与其缴费年限挂钩的调整额低于72.5元的,按72.5元执行。
3.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础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的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础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例如:
假设张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缴费年限37年,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2000元。
1.定额调整39元;
2.挂钩调整,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缴费年限的调整,要分四部分,分别计算,再相加。即:
(1)1-25年(共25年):25×1.2=30元。
(2)26-30年(共5年):5×2.6=13元。
(3)31-35年(共5年):5×3.9=19.5元。
(4)36岁及以上(共2年):2×5 =10元。
经过计算,将四部分相加为30+13+19.5+10=72.5元;
第二部分: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即
2000×1%=20元;
3.倾斜调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张先生年满70周岁,调整40元。
因此:
张先生本次调整金额为39+72.5+20+40 = 171.5元
对于此次调整,退休人员也可以通过以下简单方法计算:月增加额=(8月份发放总额-7月份发放养老金额)/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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