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职工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办理方式
处理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
2.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广东省为待遇领取地,广州为该省最后参保地;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处于停保状态(不含城乡);
5.不享受异地伤残津贴,不领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
处理材料
1.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未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应核对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账户页或借记卡。
2.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预计功能转换完成后社保系统将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查询)。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查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备注:补充材料、治疗申报表等。应按省社保局的规定填写。
经办部门
广州市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请查询社保机构[]。
温馨提示:目前此项业务只在番禺区以下街道办理,其他区请到区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