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宁夏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生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宁夏大学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它是由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建立的。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注册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主要学校有贺兰山校区、怀远校区、崔雯校区、金凤校区、中卫校区,其中中卫校区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
宁夏大学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或“省”)招生,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在内的各级各类人才。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均由宁夏大学颁发学历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三条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宁夏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宁夏大学本科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宁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分省份和专业招生计划编制要求,宁夏大学各省份和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份考生数量和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考生认可度等因素制定。宁夏大学2022年分省份、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及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宁夏大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比例调档。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录取;对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本省的录取政策;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考生志愿填报的顺序,第一志愿先录取,当第一志愿缺额时,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在采取高考综合改革“3+1+2”或“3+3”模式的省份,考生必须符合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
第九条宁夏大学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向高考生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志愿,按其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录取排名(或投档排名)规则,则按该省份排名规则择优录取。
如果考生所在省没有相关的排名规则,或者根据省的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的排名,则按照以下单科顺序和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分省实行单科顺序:文史为综合文科、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综合理科、数学、语文、外语;实行“3+3”选考模式的省份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科、第二高科、第三高科;实行“3+1+2”选考模式的省份单科顺序:历史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复选科目、第二高分复选科目,物理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复选科目、第二高分复选科目。
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语言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对于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实行专业调剂模式,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将考生调剂到符合要求且有剩余计划的专业;不符合调剂专业要求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在进行专业调剂时采取随机分配的方式,不再征求考生意愿。
第十条特殊类型专业的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
(一)本地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非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各类艺术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根据他们来自的省份的档案政策录取他们。综合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30%、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70%的比例计算(按总分750分折算)。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和外语成绩排序。
报考宁夏回族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戏剧影视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通过宁夏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按照他们来自的省份的录取政策录取。专业校考考生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和外语成绩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各类艺术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统考(联考)成绩排名,遵循其原籍省份的投档政策录取。当考生在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中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和外语成绩排序。
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的省份,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招生
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技术学科)测试成绩达到其所在省指定的专业(技术学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达到其所在省指定的文化学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提档比例进行调剂。宁夏大学将根据考生体育专业(技术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状况和专项水平。
第三,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特殊类型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1〕7号)的有关规定,宁夏大学根据学科发展、队伍建设需要等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规则择优录取。以及考生专项测试的全国统考成绩。
第一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原籍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类:体育考试成绩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不低于生源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别考生人数不超过该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第三类: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学校设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按所在省录取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别考生人数不超过该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通过专项体育测试的1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如未列入录取办法第三类,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此类考生按录取办法中的一类、二类考生对待。
四、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部发〔2021〕222号),宁夏大学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一)学校指定的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一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可按低于学校指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录取;具有运动员技术水平的考生,可按低于学校指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录取。
(2)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具体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子项目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评选。同一项目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特考、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以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的,按项目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第十一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的补充规定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的规定和宁夏大学今年相关类别普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二条宁夏大学承认教育部批准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按加分录取学生。
第十三条宁夏大学要求报考俄语专业的考生外语为英语或俄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为英语或日语;报考英语、阿拉伯语专业的考生,要求以英语为外语;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没有外语限制。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如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或听说测试,必须参加外语口语测试或听说测试并通过测试。
除上述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教学和培养使用的外语均为英语。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的核心课程都是英语授课,所以建议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谨慎申请。
第十四条宁夏大学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学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体检补充要求按照《宁夏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宁夏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宁夏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宁夏大学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试和体检。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五章费用和其他
第十五条宁夏大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4400元(含旅游管理与行政管理类专业每学年4800元),理工类、农业类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800元(含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2000元);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等文科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他文科专业每学年4800元;培训、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学年8000元,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每学年7200元,软件工程(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合作项目)专业每学年9800元,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每学年238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一般每学年800元-1200元。
第十六条宁夏大学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感恩中国现代科学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校级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第十七条新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宁夏大学还将积极联系、创造条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宁夏大学授权的宁夏大学本科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与国家或学生所在省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学生所在省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宁夏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为
招生电话:0951-2061897
监督举报电话:0951-2061117
学校:http://www.nxu.edu.cn,官网
网站:http://zs.nxu.edu.cn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