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苏家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16号)
2022年5月6日,苏家屯区在全国居民常规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者。我区尽快启动应急响应,对相关人员和活动区域进行严格封控,流向追踪、核酸检测、隔离控制、环境消毒等相关处置工作正按规定有序进行。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情况,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5月7日起对解放、中兴、朱敏街道实施封闭静态管理。现将具体防疫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1.停止该区域所有不必要的流动和活动。除了常规核酸检测和当地街道组织的必要生活物资收集外,居民应留在室内。
2.满足本地区人民群众必需生活用品和急需药品的市场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开展网上经营,其他经营场所暂予关停;生产企业在保证员工不离开厂区的前提下,实行封闭运行。
3.在本辖区执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安干警、医务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持相关准入证进出村(村)卡口,下沉参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4.通过居民线上购买、线下发放的方式保障该区域居民的必要生活物资;为特殊医疗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由120救护车保障;特殊用药人群由网上采购和药店直接配送保障。
5.该区域划定的封闭控制区将继续按照封闭控制区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请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要轻信、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保持通风,不要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请佩戴N95口罩,由120救护车送至就近发热门诊。
7.严格落实重点地区来(回)人员管理,来(回)苏家屯区的各类人员要严格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报要求主动报告。各街道、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调查。
8.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有关规定,拒不接受封闭控制、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强行闯入设置在社区(居民区)出入口、道路的隔离、警戒、封堵设施,对来自外(回)区人员不主动报告和管理,编造散布谣言、借机闹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9.目前疫情需要和病毒赛跑。请理解。我们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紧急公告可能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一些困难。如有需要,请联系所在社区(村)。
10.根据疫情情况发布封闭静态管理时间,直至另行通知。
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