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将按照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范围
注册范围为所有电动自行车,包括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非标)的电动自行车。但不包括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三轮车,属于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
二。电动自行车注册时间
涿州市将于今日(2022年5月1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2022年10月31日开始报名至17: 30,为集中报名时段。国标车和非标车都可以在集中注册期内注册。2022年11月1日起,不再允许非标准车注册登记,即停止临时号牌。
三。电动自行车注册和许可的地点
在集中登记上牌初期,为方便群众办理,按照就近、快捷办理的原则,涿州市设立了113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代理网点。第一批示范办证代理网点信息如下(5月1日开始代理),其他社区、乡镇代理网点将动态调整,完善后开通。可以关注“涿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看公告。
四。电动自行车登记和上牌程序
1.业主的身份证明
2.购车证明或其他合法合规证明。
3.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证明。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实行容差制。一个是身份证“一本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是个人,身份证住所地不在注册地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二是原产地证可以有条件办理。集中注册期间,电动自行车购买销售发票丢失或损坏的,车主可在电动自行车产地承诺书上背书办理注册。第三,合格证书是有条件宽容的。集中登记上牌期间,产品合格证遗失容差可凭车主背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地承诺书》办理,备注“合格证遗失”后即可办理登记业务。第四,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盗抢嫌疑消除后,由登记机关在前车架斜管上粘贴统一的自制车辆编码标签,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五、电动自行车注册流程
电动自行车注册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法:电动自行车车主可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河北交警微发布”进入注册系统,在线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按要求采集相关信息并上传,进行预注册。到代理网点,登记受理人员现场核实电动自行车及相关证件。符合条件的,经核实后依次确定号牌号码,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第二种方式:电动自行车车主通过第一种方式进行网上预登记的,也可以选择邮寄号牌进行登记,邮政服务网点的业务受理人员会将相应的号牌进行打包投递。送货人员到达送货地址后,当场对电动自行车和合格证进行检查。如果符合要求,他们会将号牌交付给用户,并完成安装服务。
第三种方式:电动自行车车主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现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车辆。符合要求的,受理并采集信息,按顺序发放号牌,完成登记。
六。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样式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绿色官方牌照;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临时号牌(服务期限至2025年4月30日);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发放黄色官方号牌。电动自行车没有纸质行驶证。注册后会生成电子行驶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需打印并随车携带。
七。电动自行车登记和上牌费用
电动自行车注册免费。各服务网点不得强制提供其他服务,不得收取车牌费、拆解费等费用。非法地或变相地。
八。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要求
开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照。应年满十六周岁,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按规定文明安全驾驶。
九。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的法律责任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50元。
过渡期届满后,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再次违法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没收车辆。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电动自行车号牌,取消电动自行车登记,并处200元罚款。
十、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法律责任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驾驶、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交通违章者,可视情节处以警告或十元至五十元罚款。
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