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职称申报系统

绢云母2022-08-12  32

2022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指南

一、申请时间

上半年申请期为2022年4月1日-30日

下半年申请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31日

二。声明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可按本通知申请高级职称评审:

(1)获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颁发的人才表彰奖励和人才计划称号;

(二)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排名前五名,省突出贡献奖、省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省国际科技合作奖排名前三名;

(3)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

(4)博士后期满离站;

(五)一流大学建设大学博士学位或一流建设学科博士学位证书(附件1);

(6)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能工巧匠,担任过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任,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过铜奖及以上,或在国家一级技能大赛中获得过前5名(双人项目前3名,三人项目前2名)的高技能人才;

(七)长期扎根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附件2),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省、国家表彰奖励,申报符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标准的相关称号。

三。执行过程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根据其专业技术职称选择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附件3),并根据相应评审委员会当年公布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通知(未公布年度通知的,以上一年度通知为准)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二)对该单位的初步审查。

申请人工作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核实后,将申请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完善相关材料推荐意见,提交省专家服务中心(自由职业者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履行单位手续)。

(3)窗口审计。

省专家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杰出青年人才条件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无误的,提交相应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资格审查。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职称申请条件做出最终判断。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5)组织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采取评聘、答辩、业绩展示等方式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反馈给省专家服务中心。

(六)公告。

核准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发行的确认。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认并发放电子职称证书等信息。产权文件应抄送相关省级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独立评价单位应书面通知结果,并自行应用评价结果和申请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个人材料必须经用人单位核对,准确无误后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鲜章后按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并在侧面加盖缝制章:

(1)《四川省杰出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请表》(附件5);

(二)符合优秀青年人才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中央单位在四川的,需出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委托审核函(其他单位无需提供此项);

(四)国家规定实行准入控制的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实行评评结合的专业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考试证书;

(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

五、注意事项

(一)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纪、行政处分的,影响(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的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不受申报限制,但其他基本条件应符合四川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的要求,且个人档案存储在我省。

(三)下放评审权限地区(单位)的优秀青年人才,符合本通知条件的,经本级具有评审权限的地区(单位)同意,可申请按照本通知参加职称评审;符合本通知条件的独立评审单位优秀青年人才,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申请参加依照本通知进行的职称评审。

(四)未按本通知参加评审的人员,未获得新的成果、贡献和奖励的,不得再次按本通知申报同级或更高级别职称。未参加相关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未获得新的成果、贡献和奖励的,不得按本通知参加评审。

(5)申报职称的专业方向与专业技术工作实际不符,或申报材料不清、不全、不全,影响评审结果的,由申报者承担责任。

(6)“科学技术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不包括二级证书和项目发起人出具的证明等。).同一个项目得了很多奖,就拿最高奖。以单位名义获得的科学技术奖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

(7)“基层”是指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甘孜、阿坝、凉山州、其他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的有关单位。“基层”的认定以单位法人注册地为准。

(8)上报年龄计算和上半年论文、著作、成果、获奖、成果等信息的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10月31日。

提交地点: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冬儿巷18号607室)

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4月1日-30日,2022年10月8日-31日(节假日除外)

电话:028-86780249

附:1。“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名单

2.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3.四川省2021高级职称评委会名单

4.四川省杰出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者信息汇总表

5.四川省杰出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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