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怎么改(物流)
处理流程
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持上述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窗口进行审核。
注:申请人未办理单位登记的,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
网上申请入口:北京人才网
离线处理位置:
办理时间:周二、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 ~ 11:30
夏季14: 00 ~ 17: 30(冬季13: 30 ~ 17: 00)
如有必要,可预约错时、延时服务。
审批时限:自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地址:平谷区谷峰路30号袁瑞9号楼E空室。
电话:010-69956366
处理材料
[用人单位变更的材料]
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与系统注册代理人一致)。
2.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注明离职日期)。
3.新用人单位申请变更报告应注明任职日期,法人(负责人)、经办人、申请人应亲笔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新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外国(地区)及其他城镇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诚信声明(附件3)。
注:持证人与单位的雇佣(劳动)关系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终止的,单位应当在其辞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注销工作居住证。自注销证明之日起60日内未进行其他操作的,工作居住证失效。新用人单位因试用期较长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变更用人单位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个人延期注销,个人延期注销期限最长为6个月。
[居住地址变更材料]
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系统注册代理人一致)。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申请信息变更报告应由负责人、经办人和申请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北京市固定住所居住地址证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租赁协议和租赁税收收据;(3)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4)亲友房屋出具的房产证及亲友签字的诚信证明和双方身份证;(5)配偶住房提供双方结婚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诚信声明(附件3)。
[增加随行人员资料]
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系统注册代理人一致)。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随行人员变更申请表。
5.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由夫妻按需提供)
6.用人单位申请报告:介绍申请人在本单位的就业情况,以及增加随行人员的原因。经办人和申请人应当亲笔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参考附件2)
7.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只办理随行子女的也需提供)。
8.办理子女陪读的需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必须提供所有随行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能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父母离异,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应出具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含)以上儿童需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诚信声明(附件3)。
[一般人员信息变更资料]
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系统注册代理人一致)。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申请信息变更报告,写明变更原因和内容,经办人和申请人亲笔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附件二)
4.申请人需要变更信息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诚信声明(附件3)。
[公司信息变更材料]
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系统注册代理人一致)。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和其他城镇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信息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书面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附件二)
4.企业需要变更信息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如需变更身份证、户籍、姓名、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可以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