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高考少数民族加分

陆振华2022-08-12  10

桂林市五城区少数民族中考可以加几分

(1)以下考生加20分:

1.灌阳、全州、兴安、灵川、临桂、永福、阳朔、平乐、荔浦等9个县(市、区)的10名本土少数民族考生,包括苗族、瑶族、侗族、毛南族、仡佬族、回族、彝族、北京、水水、仡佬族;

2.龙胜、恭城、资源县所有考生;

3.农村(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籍)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考生,二女结扎考生;

4.烈士的孩子。

(二)以下考生加10分:

1.灌阳县考生(含汉族考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含台湾省户籍)。

(3)全州、兴安、灵川、临桂、永福、阳朔、平乐、荔浦等8个县(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含上述10个少数民族)加7分;

(4)象山、秀峰、七星、叠彩、砚山等5个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广西军人子女教育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落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牺牲公安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桂公通〔2019〕46号)和《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牺牲公安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桂公通〔2019〕54号)。

落实《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消〔2019〕28号)的有关规定。

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省医疗队员关心、照顾和支持工作的通知》(桂新治〔2020〕81号)有关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汇总后,将医疗队员子女在桂信息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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