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
财产继承或者赠与,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