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通违章行政复议指南
1.申请行政复议所需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2.交警支队法制部门负责受理行政复议。具体受理地点为:开元大道251号(开元大道与同济街交叉口),洛阳市交警支队一楼民意警务中心行政复议受理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 30-18: 00(夏季15: 00-18: 30)。
电话:63629976。
3.自行政复议受理之日起60日内,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和事实依据,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
以上是行政复议的简单流程。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