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通告

天津红桥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通告,第1张

2022天津红桥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通告

《红桥区关于办理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优待证的通知》

一、优惠卡的种类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它发放给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士兵遗属以及阵亡士兵遗属。全国统一式样的优待证是荣誉的载体,是持证人的优待凭证。

二。申请处理时间表

红桥区优惠卡申请工作于2022年5月9日开始,2022年底前完成优惠卡集中申请和发放工作。集中应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2年5月9日起,为符合优待证申领条件,具有我区户籍、红桥区常住户口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申领优待证。

第二阶段:2022年5月23日起,为符合优待证申领条件,在我区登记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年龄较大、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的退役士兵、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士兵遗属、病故士兵遗属不便申领优待证。

第三阶段:2022年6月6日起,办理其他退伍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三。适用地点

1.原则上,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的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3.非本市户籍而在我市居住的人员,凭本人常住户口证明(天津市居住证或房产证),可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的退伍军人服务站申请其户籍所在地省或本市出具的优待证明。

四。申请材料

1.退伍军人需要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员军人身份证明,如复员证、退伍证、退伍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材料及其他需要的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士兵证书、病故士兵证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等关系的证明。

五、处理方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在工作日与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电话预约,确定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

六。政策建议

可咨询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红桥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或登陆天津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官网了解申领优待证的相关政策。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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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42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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