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生创业场地(租)补贴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申请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5年内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
(2)未在沈阳首次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或租赁场所(与注册地一致)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设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联系信息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联系方式
和平区人社局:024-31912283
沈河区人社局:024-22898825
铁西区人社局:024-25711252
大东人社局:024-88219525
黄渠人社局:024-86264370
浑南区人社局:024-23910898
于洪区人社局:024-85831307
苏家屯区人社局:024-89121280
沈心区人社局:024-89863050
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7851026
辽曲人社局:024-87821329
法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7125305
康县人社局:024-87338066
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64689589